1)年龄在18周岁以上,没有达到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
(2)学员可以在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申领所在地报名参与考试;普通高校在学校念书生可以在深造念书学校所在地报名参与考试;
(3)具备大学专科或者以上学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遵循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特殊教育教师考编,每个地方明显不同,例如内蒙,特殊教育教师考编内容与普通岗位内容一样,只是在考试报考条件要求上不一样,大多数情况下要求具备下方罗列出来的条件之一:
(1)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专科或者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 9月1日之前在达拉特旗特殊教育学校工作的中师或者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目前岗专任教师。
(3)某地户籍、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或者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针政策,遵循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特殊教育⼯作的意义,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特性和复杂性,注重⾃⾝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道主义精神,为⼈师表。
5.具有良好的团队Team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交流。
6.关爱学⽣,将保护学⽣⽣命安全放在⾸位,重视学⽣的⾝⼼健康发展。
7.平等对待每⼀位学⽣,尊重学⽣⼈格尊严,维护学⽣合法权益。不歧视、讽刺、挖苦学⽣,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
8.理解残疾作为⼈类多样性的属性,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学⽣⾝⼼发展的特殊需。
9.引导学⽣正确认识和对待残疾,⾃尊⾃信、⾃强⾃⽴。10.对学⽣自始至终抱有积极的希望,坚信每⼀位学⽣都可以成功,创造条件,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11.树⽴德育为先、育⼈为本、能⼒为重的观念,将学⽣的品德养成、知识学习与能⼒发展相结合,潜能开发与缺陷补偿相结合,提⾼学⽣的综合素质。
12.尊重特殊教育规律和学⽣⾝⼼发展特点,为每⼀位学⽣提供适合的教育。
13.激发并保护学⽣的好奇⼼和⾃信⼼,引导学⽣体验学习乐趣,培养学⽣的动⼿能⼒和探究精神。
14.重视⽣活经验在学⽣成长中的作⽤,注重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与⽣活实践的整合。
15.重视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合作,综合利⽤各自不同的资源。16.尊重和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教育引导作⽤。
17.富有爱⼼、责任⼼、耐⼼、细⼼和恒⼼。18.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
19.具有良好的耐挫⼒,擅长于⾃我调适,保持平和⼼态。20.勤于学习,积极实践,持续性进取。
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没有达到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
2、学员可以在户籍或居住证(有效期内)申领所在地报名参与考试;普通高校在学校念书生可以在深造念书学校所在地报名参与考试;
3、具备大学专科或者以上学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针政策,遵循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特殊教育⼯作的意义,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特性和复杂性,注重⾃⾝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道主义精神,为⼈师表。
1、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职业倾向和从教潜质,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加入公费师范生队伍。
2、公费师范生在早一点批次录取,成绩需达到报考院校在所在省份的低成绩分数线,我们可以看到,这6所大学实力都很强,成绩分数线不低。
3、接受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学生(以下称公费师范生)由部属师范大学根据《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在学校念书学习这个时间段和毕业后须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履行对应的责任和义务。
4、有志从教并满足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2年内,可以在教育部和学校核定的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内转入师范专业,签署协议并由所在学校按有关标准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出现活费补助。
特教老师要考教师资格证书,考试报名条件是:1、普通话水平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或者以上标准;2、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应该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3、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应该参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基本要求
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循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特殊教育引导工作的意义,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特殊教育教师职业的专业性、独特性和复杂性,注重自己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人道主义精神,为人师表。 5.具有良好的团队Team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交流。
6.关爱学生,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7.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理解残疾作为人类多样性的属性,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学生身心发展的特殊需。
9.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残疾,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10.对学生自始至终抱有积极的希望,坚信每一位学生都可以成功,创造条件,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11.培养德育为先、育人为本、能力为重的观念,将学生的品德养成、知识学习与能力发展相结合,潜能开发与缺陷补偿相结合,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12.尊重特殊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为每一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13.激发并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自信心,引导学生体验学习乐趣,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探究精神。
14.重视生活经验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注重教育教学、康复训练与生活实践的整合。
15.重视学校与家庭、社区的合作,综合利用各自不同的资源。 16.尊重和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组织的教育引导作用。
17.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细心和恒心。 18.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
19.具有良好的耐挫力,擅长于自我调适,保持平和心态。 20.勤于学习,积极实践,持续性进取。
21.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